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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对校园欺凌说“不”!
分类:安全动态 点击:292 次 发布:2024-02-26
愉悦的假期告一段落
熟悉了基础知识
让我们就相关案例一起了解一下吧
相信不少同学观看了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
其中一个关于校园欺凌的案件值得我们深思
影片中,张科作为欺凌者的形象让人印象深刻。他是学校教导处主任的儿子,却因种种原因成为校园中的“小霸王”在厕所内扒光同学衣物,对其拳打脚踢,实施欺凌行为。
施暴的孩子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同学间因故看不顺眼挑衅生事、辱骂、殴、群殴等行为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
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过失至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过失至人重伤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等等。
同学间以保护、借钱为名向同学勒索财务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务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现在还有些学生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即使是犯罪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我们知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校园暴力的施害人如达到法定年龄,则法院应对犯罪嫌疑人加以刑罚,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我国刑事诉讼法采取国家追诉主义的原则,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
2、民事责任
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身体、财产不受不法侵害。
作为旁观者应用更理智的方式制止欺凌
首先值得肯定韩雨辰的行为是正义且勇敢的,但作为旁观者应选择更理智的方式制止欺凌。看到校园内发生了欺凌行为,不要冒然以暴制暴,可以保存证据,寻求老师及家长的帮助,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在面对校园欺凌这样的违法行为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作 为 家 长
当孩子被欺负时,如果情况并不严重,首先对孩子做出适当的心理支持和引导,告诉他家庭会是他们坚强的后盾,增加信心,教导他如何做出适当的回应,并随时准备在必要时进行干预。
1.当情况并未改善或加重,需要及时干预;
2.首先向学校举报欺凌行为,并与老师或校长进行沟通,了解学校对校园欺凌的相关政策,要求学校对此做出处理并跟进处理情况;
3.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已经对孩子造成身体伤害,可以选择报警;如果孩子已经产生心理问题,及时咨询心理治疗师,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
作 为 孩 子
当你遭遇欺凌,要知道欺凌者想要获得权力并控制和伤害他人,他们更愿意选择弱者。因此:
1.不要用眼泪“奖励”欺凌者,不要退缩和逃避;
2.不要因为他们的坏话而怀疑和贬低自己,要树立自信;
3.当事情超出自己能处理的能力范围时,积极寻求帮助,不要害怕告诉老师和家人。
4.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介入。法律上对于网络造谣都有相关的量刑标准,必要时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素材来源: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等,刊载此文是出于传播知识传递信息的目的,若有侵权,请及时留言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