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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点击:1116 次 发布:2022-11-28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情,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函》、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现请协助做好有关调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 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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