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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一中学免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


分类:规章制度   点击:3298 次  发布:2023-09-01


为更好有效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推进教育机会公平,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帮困,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学费、住宿费对象

免学费、住宿费对象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二)免学费、住宿费标准

1.免学杂费

每人200元/学期;

2.免住宿费

每人200元/学期。

(三)免学费、住宿费申请流程

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学生信息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汇总信息录入《河南省普通高中免学费住宿费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并填写《郑州市普通高中资助情况汇总表》。一年级学生如无学籍,可暂不填写;二、三年级学生如无学籍,则不能享受免学费。原则上,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学校不应再收取学杂费,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拨付学校。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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