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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11中获得“郑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分类:新闻动态 点击:1063 次 发布:2020-12-18
郑州11中被授予“郑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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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郑州市第十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郑州防空兵学院礼堂举行。郑州11中被郑州市人民政府授予“郑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王志娟老师荣获“郑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荣誉称号。
为了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坚持民族团结、全面发展的建设新疆的优秀人才,学校自2011年9月开始承担新疆内地高中班的教育教学任务,现有内高班学生651人。办班九年来,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关怀和重视下,学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族师生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用爱和责任架起了民族互助融合的坚实桥梁,培育爱国报国情怀,打造出民族团结的郑州11中样本。
学校立足于厚重的中原文化,每年春节期间开展“我的中原年”、“郑州妈妈走亲戚”等品牌活动,活动中郑州妈妈来校观看新疆孩子的新年演出,新疆娃娃到“郑州爸妈”家里过新年,包饺子、聊家常、逛超市,像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让来自异乡的新疆学子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让寒冷的冬季倍添温馨;为了让新疆学生感受第二故乡河南的风土人情,利用节假日带领学生到开封、洛阳、安阳等地,探访中原文化,领会华夏文明的博大精深,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演讲比赛中,选手们讲述着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涌现出的一个又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是每一颗“石榴籽”的付出与坚守,才滋养出绚丽绽放的民族之花;学校连续多年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暑期家访活动,先后赴阿勒泰、阿克苏、喀什、和田等地区,分别深入43名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学生家庭开展暑期家访,促进了河南、新疆两地家校的沟通交流,使家长充分了解了学生在内地的成长成才的过程,扩大了党的惠民政策的影响力,丰富了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途径和载体,增进了民族团结体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求有知健体,达喻事明理”的校训激励内高班学生在求学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办班以来,学生政治思想稳定,爱党爱国,拥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校民族团结工作得到了各级部门的高度认可,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郑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经成为十一中师生的生命自觉、行动自觉和使命担当。今后,学校还将继续唱响团结奋进主旋律,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让民族团结之花开得更加绚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