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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一中学学生期末评优评先制度


分类:规章制度   点击:3063 次  发布:2024-01-05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住新机遇,适应新常态,激励先进,鼓励后进,在我校形成力争上游、比学赶帮、全面发展的校园氛围,特制订本制度。

二、个人奖项

1.学习标兵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品德优秀,无违纪记录。

年级总分前30名,文理人数比例按总人数折算,由教务处提供成绩,政教处审批。获奖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证书、奖牌、一等奖。

高一:本次考试成绩年级总分前30名。

高二:本次考试成绩文科前10名,理科前20名;

高三:本次考试成绩文科前10名,理科前20名;

2.三好学生

★思想进步,品德优良,文明守纪,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爱劳动。无违纪记录。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良好的自主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有较强的体育锻炼意识与良好的卫生和环保习惯,认真上好两课一操,积极参加运动会和其他文体活动,本期体育成绩达标。

期末各班按参加考试总人数的6%推荐,获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可增选1人。获奖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证书、二等奖。

3.优秀学生干部

1)班级优秀学生干部

思想进步,团结同学,担任班干部满一学期,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热心为学校、班级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全班同学的广泛拥护;本期体育成绩达标。期末各班推荐2人。获奖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证书、三等奖。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符合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担任校学生会干部满一学期,所负责工作卓有成效;本期体育成绩达标。期末由政教处、团委组织评选。(按学生干部人数的30%进行评选。)获奖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证书、奖牌、二等奖。

4.新疆部优秀民族生

每年级约5人,由新疆部按既定方案评选并报政教处审核,获奖学生将获学校颁发的证书、三等奖。

三、集体奖项

1.优秀班集体

班风好。团结、奋进、文明、守纪,主动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开好(观摩)班会,班会记录规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表现良好。班集体纪律严明、团结上进,班级文化建设成绩突出,本期无重大违纪现象

学风好。学习气氛浓厚,课堂及自习课纪律良好,认真完成每一项学习任务,班级整体学习成绩优异,学科竞赛成绩在同类班级中名列前茅

体育好。认真上好“两课一操”,积极进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良好,运动会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成绩突出

爱护公物、卫生好。班级公物(桌、椅、门、窗、空调、电视、多媒体、劳动工具等)保管妥善,使用得当。教室内外和清洁区卫生打扫认真、及时保洁;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培养环保习惯,积极践行环保理念、开展环保活动并取得显著效果,多次获得文明班级流动红旗

优秀班集体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年级总班级数的1/2。获奖班级将获得奖状及奖品。

2.优秀团支部

评选办法按团委要求实施。优秀班团支部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年级总班级人数的1/3.获奖班级将获得奖状及奖品。

3.优秀寝室

政教处根据本学期男、女生公寓考核总评情况,确定获奖名单(每年级男女生公寓各评5个寝室)。获奖寝室将获得表彰及奖品。

四、评先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每学期期末放假前一周进行评先。各班级所有评先材料于学期结束前一周交政教处。晚交或不交者取消本班评优评先资格。各班所报材料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班级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凡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且没有销除处分的同学,一律取消评先资格。

 

 

郑州市第十一中学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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