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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一中学值班工作制度
分类:规章制度 点击:4918 次 发布:2020-08-18
为进一步规范值班工作,完善值班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值班备勤工作水平,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证学校上下联络畅通,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为学校发展服务。
二、值班时间安排
实行全年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当日8:30—次日8:30。
三、领导带班制度
每天安排一名校级领导带班,负责督促检查值班工作,对当班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有效协调,并对值班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每天安排一名中层干部作为值班负责人,负责当天的值班具体工作,两名行政处室人员作为值班人员,共同做好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行政后勤管理等方面工作,确保值班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值班工作,根据情况另行通知安排。
四、值班工作职责
1.负责接听值班电话,接收传真及其他形式的重要信息。
2.负责组织和处理值班期间的突发、紧急事件。
3.负责领取上级部门的紧急通知,并协调处理。
4.负责非工作时间上级部门召开紧急临时性会议的通知。
5.负责检查夜自习及早自习教师值班、午间静校、学生走读就寝等情况,巡查校园各类基础设施设备,确保校园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值班工作办理程序
值班人员接听电话应准确记录电话接听时间、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在与来电方核对记录内容后,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接收到上级部门的来电信息,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登记,然后通知相关处室主任,根据处室主任安排意见协助处理。处理流程记录在《值班日志》。
2.接收到群众来电反映或投诉的问题,能当即答复的,按规定程序答复和办理,不能当即答复的要在《值班日志》群众投诉栏做好记录,待上班后交办公室以《情况反映》的形式报告学校领导批示处理。
3.属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准确了解事件发生情况,迅速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向带班领导和主管安全稳定的校领导汇报,需报告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以及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等,并根据领导意见办理。处理流程和处理情形记录在《值班日志》中,值班负责人以《情况反映》的形式报学校领导。
4.对前来联系工作的,要问清其姓名、单位、职务及事由,按有关规定答复和处理;凡属由有关部门办理的,告之其到有关部门办理。
六、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事务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值班表由办公室统一编排报领导审批后发送各处室,并予以公布。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手机通畅,严禁喝酒,做到准时交接班。上一班值班人员应主动通知下一班值班人员,并对未处理完结的文电或事项移交清楚作好记录。
3. 值班人员应在四个重点时段加强巡视检查,确保校园各项活动安全有序:
6:30—7:30早自习,检查早自习值班教师到岗情况并作记录,巡视校园各类设备设施安全;
12:00—13:50中午,巡查学生就餐及午间静校情况;
17:35—18:10课外活动,巡查学生课外活动及晚餐情况,确保安全有序;
18:50—23:00夜自习,检查夜自习值班教师到岗情况并作记录,督促并巡查学生就寝情况,巡视校园确保安全。
值班人员须将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并在《值班日志》相应栏目中记录问题处理结果。
4.因情况特殊需换班者,由值班人员相互商定后,报带班领导同意。值班者不得由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代替。私自换(代)班影响值班工作,其责任由原值班人员承担。
七、值班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领导和办公室随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的带班及值班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值班期间出现延误工作、造成工作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况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郑州市第十一中学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