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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一中学安全检查制度
分类:规章制度 点击:2773 次 发布:2024-03-08
一、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明确每次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校性安全检查每年两次,上半年(6月份)以重点抽查为主(由总务处负责),下半年(12月份)全面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全校各处室负责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组织有关人员每月进行抽查一次,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达到确保安全的目的。
三、学校总务处定期对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排查。在每学期开学前对全校的校舍、水、电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学期里实行“每月一大查”的制度,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隐患。
四、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学生食堂等各职能部门在开学前对本部门安全责任区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每次使用前对所属责任区进行安全排查。
五、学校定期排查学校教学用房、师生公共生活用房、围墙的安全隐患,及时对安全隐患部位进行修复。学校由专人负责管理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定期对体育器材、设备进行检查、养护和维修,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及时更换。
六、安全检查要有严格的报告、整改制度,对查出来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要区别轻重缓急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校长,采取积极措施整改。
七、建立检查登记评比制度。对全年安全工作做得较好的部门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管理不力而出现安全问题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并把上述情况作为年终评先的依据之一。
郑州市第十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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